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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皖商明电[201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11-17
【实施时间】 2010-1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7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2010年10月份各市市场监测系统及商务预报考核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2010年10月份各市市场监测系统及商务预报考核情况的通报

  (皖商明电〔2010〕105号)


  

  各市商务局:

  按照《全省市场运行监测及市场运行报告评分标准》,现将10份各市市场监测系统及“商务预报”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10月份,在商务部各地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中,我省位列全国第三。经对全省各市运行监测工作综合考评,黄山、池州、巢湖、宿州、淮北处于领先,考核得分均高于300分,其中黄山连续两月进步明显;马鞍山、阜阳位次分别比上月上升3位、2位。

  在市场监测系统考核方面,数据报送总体情况较好,其中淮北得满分。在市场信息发布方面,黄山、池州、宿州、巢湖、淮北、淮南、六安等市信息发布量大,质量也较高,考核得分在180分以上。

  冬季来临,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增多,增加了农产品生产、采摘、运输成本,元旦春节将至,带动消费增长,各类生活必需品价格继续上涨的压力进一步增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又面临新的问题。请各地提前制定有效应对措施,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特此通报

  

  
安徽省商务厅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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