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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省妇幼保健院: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提高全省妇幼卫生信息质量,了解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我省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的准确可靠,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和公众有效服务,省卫生厅决定于2010年11月14-30日对2010年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进行省级质量抽查。 请各地按照“2010年甘肃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 和“甘肃省2010年度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方案”(见附件)的要求,做好辖区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包括常规年报、三网监测、降消项目、艾滋病监测、口服叶酸项目)的收集、汇总、质控、上报,并积极配合省级质控小组做好抽查工作。 具体检查时间及行程由质控小组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卫生厅妇社处 白育萍 电话:(0931)4818165 省妇幼保健院 郭金仙 电话:13919000876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甘肃省2010年度妇幼卫生 信息质量控制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2010年甘肃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的安排,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办公室将于2010年11月14日-30日组织人员对2010年全省妇幼卫生年报、“三网监测”、“降消”项目、艾滋病监测及口服叶酸项目等信息资料进行省级质量控制,并对各地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建设情况进行抽查。为确保质量控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全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信息登记、统计、核查等管理工作,各市(州)要按照“2010年甘肃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的要求,开展辖区内各类妇幼卫生信息的质量控制工作,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请各市(州)卫生局准备好质控所需材料,并积极配合省级质控人员做好省级抽查工作。因本年度省级质控时间提前,抽查市(州)的市级质控可与省级质控一并进行。省级质控内容如下: 1、质控抽查点 按照随机抽样质控原则,结合2010年各地妇幼卫生年报、“三网监测”、“降消”项目、艾滋病监测、口服叶酸项目信息资料的上报情况,抽取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和西固区)、定西市(陇西县)、白银市(靖远县)、酒泉市(金塔县)、张掖市(甘州区)、武威市(古浪县)和甘南州(夏河县)7个市州的9个县(区)为今年的省级质控抽查点;每县(区)抽取2-3个乡镇(街道),每乡镇(街道)抽取至少2-3个村(居委会)。 2、质量要求 (1)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 完整率:100%; 错误率:死因错误率<5%,项目错误率<1%; 死亡漏报率:城市≤10%,农村≤20%; 活产漏报率:城市、农村均≤10%; 诊断不明率:<5%; 计算机录入错误率:<0.5%。 (2)孕产妇死亡监测 项目完整率:≥99%; 项目错误率:<1%; 死亡漏报率<15%; 活产漏报率≤10%; 计算机录入错误率:<1‰。 (3)出生缺陷监测 表(卡)填写完整率:100%; 项目填写错误率:<1%; 计算机录入错误率:<1‰; 出生漏报率:<1%; 主要出生缺陷漏报率<1%。 (4)妇幼卫生年报 报表填写完整率:100%; 逻辑错误率:<1%; 活产漏报率、死亡漏报率同5岁以下儿童及孕产妇死亡监测。 (5)降消项目 完整率:100%; 错误率:死因错误率<5%,项目错误率<1%; 死亡漏报率:城市≤10%,农村≤20%; 活产漏报率:城市、农村均≤10%; 诊断不明率:<5%; 计算机录入错误率:<0.5%。 未达到以上要求的市(县)应逐级进行核查和补漏调查。 3、质控内容 包括漏报调查和各种表卡的质量检查。 (1)漏报调查 质量检查的重点包括出生漏报和死亡漏报,漏报率计算公式如下: 活产漏报率= ×100% 死亡漏报率= ×100% 围产儿漏报率= ×100% 出生缺陷漏报率= ×100% (2)表、卡质量检查 包括完整性和正确性两方面的检查,各种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卡片完整性= ×100% 死因错误率= ×100% 表卡填写错误率= ×100% 诊断不明率= ×100% 年报指标缺失率= ×100% 年报逻辑错误率= ×100% (3)妇幼卫生年报:在对5张报表的所有指标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生命指标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生命指标包括:活产数、新生儿死亡数、婴儿死亡数、1-4岁儿童死亡数、孕产妇死亡数、死胎死产数及7天内新生儿死亡数;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包括: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同时对2010年度妇幼卫生年报是否按要求归档及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围产儿儿童死亡报告卡、出生缺陷报告卡的数据库录入等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