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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工作机制 1.建立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机制。各区市县、先导区要高度重视培育发展产业集群工作,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将培育发展产业集群作为“十二五”期间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市经信委负责总体协调,要加强工作调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对产业集群的统一规划。产业集群规划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制定,纳入大连“十二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作为全域城市化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要建立统一的招商和工作机制,避免无序竞争。各区市县、先导区要以集群发展规划为指导,立足现有基础优势,形成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 3.创造适宜产业集群发展的良好环境。按照产业集群发展思路,进一步突出园区产业定位,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建设,打造一流的软硬件环境。建立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实行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协调制度,努力构筑服务高地、项目洼地和资金洼地,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注重发挥专业化园区的载体作用,促进各类资源向产业基地集聚,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规模较大的产业集群聚集区。 4.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积极推进中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在参与政策制定、信息交流、价格协调、技术环保标准、认证制度、行业准入、行业自律、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整合行业资源,规范市场环境,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5.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节能减排工作。在产业集群建设过程中,注重节约土地资源,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走可持续发展的健康道路。利用集群式发展实现资源高效使用及循环利用,实现污染的综合治理,努力降低经济与环境成本,以形成宜居环境与集群产业的和谐互动发展。 6.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产业集群的统计工作,建立准确反映产业集群发展状况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全方位、科学统计全市产业集群的有关数据,为完善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重要依据。 7.加强绩效考核工作。将产业集群发展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市县和先导区政府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各区市县、先导区产业集群发展情况的考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