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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辽市政发[2010]19号
【颁布时间】 2010-11-02
【实施时间】 2010-11-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8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辽市政发〔2010〕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不断增强全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10〕7号)精神,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壮大县域经济、推动服务业大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工作重点,以提高全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培育发展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加快形成“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机制;大力加强商标品牌基地建设,重点培育优势产业商标集群,努力形成一批代表辽阳产业和区域优势、代表辽阳企业竞争力和形象的驰名商标企业,发挥引领和区域聚集作用,推动商标战略与经济工作深度融合,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鼓励自主创新。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主动性,建立健全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制度,通过整合资源,集聚优势,不断提高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提高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推进商标战略中的服务能力,引导企业按照市场规律,提升品牌信誉和影响力,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三)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关键在于质量。在全面推进商标战略的基础上,确定区域和产业重点,以优势行业企业为争创驰名商标重点,促进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带动产业升级。实现“争创一件驰名商标、带动一个产业升级、促进一个区域经济发展”的目标。

  

  (四)坚持创立与保护并举。加大商标培育力度,鼓励和扶持企业认定省、市著名商标,帮助企业申报驰名商标。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查处侵犯商标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为实施商标战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目标任务

  

  工作目标:到2012年,在全市建立较为完善的商标注册、使用以及商标培育、发展、保护的工作机制,市场主体运用商标战略的能力显著增强,商标在促进技术成果转化为市场价值以及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的功能得到充分体现,形成一大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商标,发挥商标在市场中的引领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实现“商标兴市、商标兴企、商标兴农”。注册商标数量大幅度增长,力争新增注册商标300件,总数超过3000件。力争新创驰名商标4件,全市驰名商标总数达到6件;新发展省著名商标15件,总量达到70件;新增市著名商标30件,总量超过80件。

  

  主要任务是:

  

  (一)围绕沈阳经济区建设发展战略,建设商标品牌发展基地。重点结合我市“一个基地,四个重点产业”以及新城、新市镇建设,普及商标知识,大力推进商标注册引导,加大培育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力度,形成注册商标、运用商标、保护商标、管理商标的商标品牌示范基地。

  

  (二)围绕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形成商标品牌集群。以宏伟区芳烃及精细化工、辽阳县钢铁和有色金属加工、灯塔市佟二堡皮装裘皮加工等产业为重点,通过园区的开发建设,形成产业集聚和产业链。以产业集群为依托,形成商标品牌集群,争取注册商标20件,培育市著名商标5件,省著名商标5件、驰名商标1件。

  

  (三)继续引导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矿产建材生产等产业企业提高商标战略意识,整合和盘活现有商标价值资源,做好商标注册和商标战略的宣传工作,提高企业商标知名度,争取注册商标20件,培育市著名商标10件,培育省著名商标6件,驰名商标2件。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销售收入超亿元的新兴高科技企业实行跟踪服务。

  

  (四)围绕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形成特色农村品牌群体。积极开展农产品商标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和集体商标的论证和申报工作。积极发挥品牌促进农业市场化的功能,大力推进农业专业大户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品牌化、产业化经营。支持争创农产品驰名、著名商标,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继续扶持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和市场优势的小北河袜业,刘二堡鞋业、胶条,沙岭床上用品,灯塔服装,太子河花卉等行业提高商标意识,树立自主品牌。争取注册商标20件,培育市著名商标10件,省著名商标2件。对县域工业园区,按照各自特色分类指导,形成品牌牵动的良性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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