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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甘教高[2010]43号
【颁布时间】 2010-11-02
【实施时间】 2010-11-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8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甘教高〔2010〕43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青年教师成才奖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研究,201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集中奖励高职高专院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两年以上,成绩显著,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

  

  二、评选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

  

  2.认真负责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系统担任过两门以上课程(其中有一门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的讲授和其他教学环节的工作。对本专业具有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有较强的双师素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教学改革力度大,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明显。

  

  4.具有行业企业相关实践经历,积极参与企业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社会服务,行业企业影响较大。

  

  三、推荐评审

  

  1.各高校要按照文件要求,对候选人及其申报材料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将网址报省教育厅。评审专家将根据文字材料及网上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2.2010年青年教师成才奖实行差额评审,表彰数额为30名左右,推荐名额根据学校师资队伍的情况和专任教师数分配给学校(见附件1)。

  

  3.省教育厅成立青年教师成才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的评审工作。

  

  4.省教育厅向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教师的事迹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评优、升职及晋级的重要依据。青年教师成才奖奖金的20%发给获奖者本人,其余由获奖者所在学校代管,使用权归获奖者个人,用于出版著作、进行教学改革和研究活动、参加进修学习的补贴。

  

  5.青年教师成才奖的申报、评审工作,一定要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已获奖的要追回奖金和证书并对本人及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申报材料

  

  12月15日前,请各高校将推荐人选的《申报表》、《汇总表》以及近两年相关成果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本)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同时提交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本。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姜言卿

  

  联系电话:0931-8821939

  

  附件:1.甘肃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推荐限额分配表

  

  2.甘肃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申报表(略)

  

  3.甘肃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1:

  甘肃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推荐限额分配表

  

  单位:名

  

学校

名额

学校

名额

甘肃联合大学

6

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6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6

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4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4

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4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4

武威职业学院

2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4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4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2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4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4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

4

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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