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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指导意见》着眼于国内外产业分工调整的新形势,立足于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大格局,提出了中西部地区产业转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承接方向、政策保障、着力重点和要求,这不仅对促进广大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而且对促进我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等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逐条对照分析,用足用好政策,把握难得机遇。 二、跟踪动态,把握规律。科学承接产业转移是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省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的重要途径。未来5-10年,是国内外产业转移的黄金时期,机遇稍纵即逝。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内外产业转移的最新动态,密切跟踪国家相关政策走向,全面把握国内外产业转移的趋势和规律,进一步明确承接产业转移的方向和重点,及时研究解决产业转移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承接产业转移的实际成效,在承接产业转移中努力实现安徽加速崛起。 三、强化基础,提升承载能力。要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快面向长三角的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以及产业承接重点、热点地区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各级各类园区要加快推进园区升级和布局调整,强化园区硬件基础、提高建设标准,增强园区承载能力,特别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为高水平承接产业转移奠定基础。要进一步提升全省各类园区的主导产业发展水平,完善产业链条,加快产业集聚,走特色化、集约化发展道路,打造一批竞争力较强的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 四、大力招商引资,突出承接实效。要将招商引资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充分利用各种平台,有计划、多层次地开展招商活动。要创新推介方式,实施精确招商,提高招商效果。要立足招大商,重点承接关联程度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和产业。要立足延伸产业链条,重点承接产业薄弱环节项目,提高产业协作配套能力。要立足招好商,把招商引资与加快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起来,通过提升招商引资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五、创新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环境。要围绕承接产业转移新形势、新需要,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提升政府效能,切实营造良好的承接产业转移环境,推动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有序开展。要充分发挥好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平台作用,积极探索园区开发新模式,鼓励发展“飞地经济”等多种合作模式,不断完善区域合作机制,加强区域互动合作,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努力实现互利共赢。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