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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亚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三府办[2008]33号
【颁布时间】 2008-02-21
【实施时间】 2008-0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81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三亚市人民政办公室关于成立三亚市创意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办公室关于成立三亚市创意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府办〔2008〕3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好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顾问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加强三亚创意新城开发建设的领导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三亚市创意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组  长:陆志远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严之尧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郭保红 市政府副市长

  

  詹小光 市科技工业发展委员会主任

  

  成 员:张 可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 忠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周高明 市财政局局长

  

  李 瑜 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曹 兵 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局长

  

  何世刚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陈 阵 崖城镇镇委书记

  

  李 维 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职责是研究决策创意新城的规划建设、用地安排、项目招商、投资管理、人才引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工委,主任由詹小光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

  

  办公室职责是作为创意新城项目业主,协调落实好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和决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具体事务,管理创意新城的各项资金,统筹安排工作经费、招商费用、基础设施投资、征地安置费用、项目引导资金等。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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