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农机管[2008]3号
【颁布时间】 2008-02-20
【实施时间】 2008-0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84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表彰2007年度自治区农机化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表彰2007年度自治区农机化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新农机管〔2008〕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机局:

  2007年,全区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紧密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四大基地建设”工作重点,按照自治区农机化目标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在农机科研、农机市场监管、农机化生产、新技术推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等各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确保我区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根据我局农机化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和年初制订的目标考核任务,在各地(州)市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各单位对各地(州)市工作掌握了解的情况,通过自评、复核、打分和综合排名,对各地(州)市农机化目标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考评,经研究决定,对在2007年度农机化目标管理工作中成效显著的阿克苏地区农机局等五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排名依次为:阿克苏地区农机局、伊犁州农机局、昌吉州农机局、塔城地区农机局、喀什地区农机局。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励,取得更大的成绩。希望各地(州)农机部门努力学习先进,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更好地完成今年自治区农机化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为我区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自治区农机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