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江府[2008]7号
【颁布时间】 2008-02-18
【实施时间】 2008-0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86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江府[2008]7号)


  

  市直有关单位:

  

  2007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江发[2007]10号)和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为我市稳定低生育水平,较好地完成人口计生各项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市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人口计生局、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信息产业局等12个单位,全面完成本单位计划生育任务和人口计生综合治理职责,成绩显著,被评为“江门市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二、市总工会、市劳动保障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房产局、团市委、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市经贸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外经贸局、江门广播电视台、市发展改革局等15个单位,较好地完成本单位计划生育任务和人口计生综合治理职责,被评为“江门市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达标单位”。

  

  


  三、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于对人口计生工作不够重视,人口计生管理责任制不够落实,管理松懈,出现本单位干部政策外生育情况,200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不达标,予以通报批评,评先评奖实行“一票否决”,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评先评奖。

  

  希望受表彰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被批评单位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尽快扭转落后局面。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层级管理责任制,真抓实干,齐抓共管,为全面提高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水平作出应有贡献。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