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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8]34号
【颁布时间】 2008-02-18
【实施时间】 2008-0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87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宁政发[2008]3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07年,全区各地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目标,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大胆创新工作方法,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工作,大力推进“少生快富”工程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圆满完成了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按照2007年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依据责任目标考核结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全面完成各项控制指标的银川市颁发特别奖并给予8万元奖励;对全面完成各项控制指标的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颁发工作奖并各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依法行政创新奖的惠农区,优质服务创新奖的盐池县,少生快富工程创新奖的原州区、青铜峡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奖的西夏区,奖励扶助制度创新奖的彭阳县,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奖的兴庆区、平罗县、中宁县,项目管理创新奖的中卫市城区,颁发奖状并各给予1万元奖励。以上奖励资金的20%用于奖励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

  

  自治区人民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市、县(区)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攀高峰,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其他市、县(区)要认真学习推广先进单位的经验,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这个中心,继续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争创一流业绩,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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