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200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2008年2月18日 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我国还将迎来奥运盛会、改革开放30周年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组织条例》颁布10周年等。大事多、喜事多、要事多,做好机关党建工作责任重、意义大。今年厅直机关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务实创新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厅直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机关效能,为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要继续抓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尤其要重点抓好科学发展观、十七大精神、新《党章》的学习,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创新学习形式,讲究学习效果,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中心组学习要围绕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这一内容来安排主题,精心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做好学习前各项准备工作,提高中心组学习的实效;要坚持领导干部尤其是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学,带头谈感想体会,发挥示范导向作用;要建立健全述学、评学、督学、奖学制度,推进中心组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培训。坚持多渠道、多层次、逐级培训党员干部,整合培训资源,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厅机关拟举办一期党务干部示范培训班,主要任务是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交流党务工作经验,培训党务知识,提高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厅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举办党务干部或党员培训班。 (四)开展十七大精神大宣讲活动。今年,开展一次以十七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党建理论大宣讲活动,请厅领导和专家、学者主讲,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宣讲十七大精神。 二、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坚持以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载体,不断加强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调动大家做好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大力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及时对党务干部和支部书记进行培训,提高做好党支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支部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评先推优工作,制定详细科学的考核细则,在厅机关开展评选特别先进党支部和先进党支部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推动工作。 (二)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标准,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把好党员发展的质量关,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地发展,把优秀分子及时吸纳到党的队伍,为党输入新鲜“血液”;要认真做好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工作,完善转正的各项手续。 (三)开展党建理论大调研。为响应十七大对党建理论研究的要求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理论研究的意见》,拟在厅直各级党组织开展一次党建理论大调研活动。认真总结近年来党建工作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的经验做法,研究探讨十七大对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如何创新党建工作的思路方法等问题展开调研,形成书面调研报告,编辑成《江西省司法行政党建工作理论与实践探讨》一书,作为党建资料,发给厅直单位各级党组织,供大家学习参考。 (四)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拟今年“七一”前夕,组织一次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利用省厅视频网络,对厅直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先进事迹报告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提高政治思想工作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