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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08]11号
【颁布时间】 2008-02-16
【实施时间】 2008-0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88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抗灾防灾工作组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抗灾防灾工作组的通知

  (青政办[2008]1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我省是此次全国大面积雨雪冰冻灾害的十四个受灾省区之一。低温降雪使我省的农牧业生产遭受较大损失。近一个时期,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狠抓各项抗灾防灾措施的落实,保证了抗灾防灾工作顺利开展,受灾群众的生活得到及时救助,灾后重建工作进展顺利。当前,全国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取得了重大胜利,但就我省来说,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灾害性天气仍然没有结束,牧区灾害程度还在逐渐加重,低温降雪天气还将持续较长时间。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作长期准备、长期打算和艰苦努力,在思想上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工作上不能有丝毫的放松,措施上不能有丝毫的减弱。一定要坚持“两手抓”:一手继续抓好抗灾防灾工作,一手抓好灾后重建和正常的农牧业生产。

  为进一步做好抗灾防灾工作,确保把因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省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的要求,决定成立省政府抗灾防灾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分赴灾区指导抗灾防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组 长:邓本太   副省长

  副组长:毛占彪省政府副秘书长

  曹 宏   省农牧厅厅长

  孙 林省民政厅副厅长

  成 员:赵念农省农牧厅副厅长

  陈世平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应祥省财政厅副厅长

  高延林省科技厅副厅长

  马忠英省交通厅总工

  颉学辉省卫生厅副厅长

  王志庆省财政厅农牧处处长

  张超远省科技厅农村与社会发展处处长

  达明恒省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马旦珠省民政厅救灾救济处处长

  张 洪省民政厅救灾救济处副处长

  李青川省农牧厅经济作物指导处处长

  侯昌作省农牧厅畜牧处副处长

  祝增红省卫生厅应急办副主任

  李愉平省公路局副局长

  徐振中省发展改革委农牧处处长

  师延俊省发展改革委地区处副处长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农牧处。办公室主任由毛占彪同志兼任。联系电话:0971- 8252302、8252204。

  


  二、工作分工及主要任务

  (一)工作分工

  西宁海东组:曹宏同志带队,赵念农、陈世平、刘应祥、高延林、张超远、李青川、达明恒、徐振中同志为成员。

  青南三州组:孙林同志带队,颉学辉、马忠英、祝增红、王志庆、侯昌作、马旦珠、张洪、师延俊、李愉平为成员。

  邓本太副省长和毛占彪副秘书长负责面上的检查和指导。

  (二)主要任务

  深入实地进一步核实灾情;检查前一阶段各项抗灾防灾措施的落实情况;指导、帮助当地政府继续做好抗灾防灾、灾后重建和正常的农牧业生产工作。

  工作组从2月19日开始分赴西宁、海东和青南三州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工作组要深入灾区抗灾防灾工作第一线,在2月25日前对灾情进行核实后报省政府办公厅农牧处。

  2、工作组要与当地政府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共同做好抗灾防灾、灾后重建和正常的农牧业生产工作。

  3、加强信息沟通,每5天上报一次工作情况。如遇紧急情况要及时与当地政府进行沟通,并上报省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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