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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石柱府发[2008]33号
【颁布时间】 2008-02-15
【实施时间】 2008-0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88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交通工作的意见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交通工作的意见

  (石柱府发〔2008〕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建设渝东新枢纽,建好重庆东大门,有效解决群众“行路难”问题,搞好城乡统筹发展,促进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2008年全县交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县“绿大新强”发展思路,按照“建设大交通(四高一铁一水),提高通畅率(硬化或油化路通乡达100%,通村达50%以上,村通达实现100%,使县内公路质量得到大的提升),实现一小时(乡镇政府所在地至县城1小时,县城乘火车至主城区1小时),形成新枢纽”的交通建设总体思路,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大争资融资力度,加快公路和水路建设,做好公路养护和行业管理,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促进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早日建成“渝东新枢纽”、建好“重庆东大门”打牢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交通建设。大力实施交通建设“四高”、“三连”、“二畅一达”、“一水”和“大修排危和桥梁建设”工程,完成投资17亿元以上。“四高”就是继续配合、支持、强力推进垫恩高速公路石柱段建设,力争实现三店互通至忠县段建成通车,确保丰石高速公路年底开工,高度关注沿江(南线方案)、梁黔高速公路的前期工作。“三连”就是全面完成县城至三店互通连接公路工程,实现通车目标;全面开工建设黄水至冷水互通连接公路工程,完成路基工程,实现初通;全面完成万朝至忠县磨子互通连接公路路基工程,实现泥碎路通车。“二畅一达”就是实施通乡通畅、通村通畅及通村通达公路“1231”工程,“1”即完成通乡通畅公路100公里;“2”即完成通乡通畅公路路基工程200公里,全面完成全县所有乡镇通乡公路的路基改造;“3”即完成通村通达公路300公里;“1”即完成通村通畅公路100公里。“一水”就是完善一个长江水运综合开发规划,完工10个渡口码头建设,落户一个股份制水上运输企业,建成西沱货运码头,力争建设西沱旅游码头。“大修排危和桥梁建设”工程即完成赶家桥至鱼池、双庆至马武公路大修和油草河大桥的排危工作;完成南宾镇大中坝大桥、三河乡大河嘴大桥、六塘乡六塘中桥、三益乡黄连溪大桥、沿溪镇罗家大桥,开工建设桥头乡三文坝桥、凉桥沟桥、三河乡谢家坝桥。加快建设“1小时石柱”和建成渝东“区域性交通枢纽”的进程。

  

  (二)公路养护。完善五项机制,突破一个指标。即完善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完善公路养护抢修机制;完善日常养护检查机制;完善公路通行安全生产和营运机制;完善农村公路管护协会,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干道管护超额完成市上下达指标,乡村道路保证晴雨通行。

  

  (三)行业管理。一是加强道路运输管理,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抓好城市公交车运营管理,推动城市公交车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加强路政管理,加大治超力度,切实维护路产路权。三是加强水上运输管理,确保水上安全。四是加大交通规费宣传和稽征力度,实现稳中有升的征收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村公路建设关键在加强领导,重点在狠抓落实。为此,一是县政府已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农村公路建设组织领导、协调督查、考核奖惩等工作。二是县级相关部门要落实一名分管领导专门管,落实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抓,要大胆创新,密切配合,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三是由县交通局牵头,县监察局、县财政局配合,按照石柱府办发〔2007〕1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搞好工程预(决)算、变更等工作,严格控制投资。四是由县交通局负责,按2000元/公里的标准,以验收合格的实际里程为准,补助乡镇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经费。五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乡镇要负起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乡镇主要领导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必须深入一线亲自抓,要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具体管,明确专人脱产专职具体抓。切实做到质量有提高,进度有超前,资金有落实,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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