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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建立一支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骨干队伍。采取“宜专则专,宜兼则兼,专兼结合”的方式建立骨干队伍。依托市委组织部电教干部、区镇党委(工委)组织科长(组织员)、电教员和村级电教播放员等,建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队伍;依托市委组织部电教机构、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等现有教学资源制作力量,建立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开发队伍;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科协组织的专业人才、科普志愿者以及当地农村实用人才,建立远程教育教学辅导队伍;依托广电、信息通信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远程教育技术服务队伍。加强对骨干队伍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骨干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机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前端播出平台、辅助教学网站、终端站点等网络体系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教学资源开发和整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组织学习与辅助教学互补、学习培训与效果评估衔接、掌握知识与实践运用贯通的教学组织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专职干部队伍、教学资源开发队伍、站点管理队伍、教学辅导队伍、技术服务队伍选拔、培训、管理、考核等相统一的骨干队伍建设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党费适当补充、社会力量支持的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开展。 三、经费保障 按照中办发〔2007〕18号和琼办发〔2007〕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市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除中央、省的投入外,以市财政拨付为主,市管党费和各镇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 (一)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全市建制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拉设电信宽带网络和机顶盒)经费主要由中央、省解决,社区、居民区党组织的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由市财政负责。全市所有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的显示设备(主要是宽屏幕电视机)由市财政负责。 终端站点加装投影仪、音响等设备以及环境改造(含电教室、课桌椅、电源、防盗设施等)经费由各党委、工委解决。 (二)市级教学平台的开发经费。此项费用由市财政解决。 (三)系统运行保障经费。市级教学平台和各终端接收站点的运行保障经费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四)教学资源开发经费。教学资源开发经费主要由承担制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解决,市财政和党费给予适当补贴。 (五)培训经费。管理人员培训经费由市委组织部门负责协调;教学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经费由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市财政和党费给予适当补贴。 (六)办公经费。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办公经费以及工作人员的补助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作为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协调小组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牵头,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出版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团市委、市科协、市妇联、海南电信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海南广电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为成员单位(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协调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中央、省、市委的指示部署,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全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二)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远程办)作为工作机构。市远程办设在市委组织部,依托市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科,设综合指导组、教学管理组、教学资源开发组。市远程办的主要职责是:贯彻领导协调小组的决策;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与省远程办和我市各成员单位保持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对“建、管、学、用”四个工作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总结,及时向领导协调小组反馈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派出一名科级干部(电信公司、有线网络公司为部门经理)作为联络员,配合市远程办工作。 (三)各区镇党委(工委)成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办公室,成员主要由区镇党委(工委)分管副书记、组织科长(组织员)、电教员等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远程办的工作部署、制定本镇区基层站点的教学计划、指导基层站点的教学辅导工作、负责本镇区基层终端站点的日常维护管理、配合市远程办组织开发地方特色教材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