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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部(已撤销)
【颁布时间】 2010-11-24
【实施时间】 2010-11-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89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交通部救助打捞局关于开展专业化建设专项活动考核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救助局、打捞局,各救助飞行队:

  

  根据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以下简称部局)《关于印发2010年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救捞办字[2010]89号)的要求,部局决定于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在救捞系统开展专业化建设专项活动的考核检查工作。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准备,共同做好考核检查工作。

  

  附件:1.《救捞系统三年专业化建设专项工作考核细则

  

  2.《专业化建设专项活动考核工作流程表及行程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救捞系统三年专业化建设专项工作考核细则

  


  为检验救捞系统开展三年专业化建设专项工作的成效,并通过完善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推进专业化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根据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以下简称部局)《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指导意见》和《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落实专业化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和收官阶段工作任务实际,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考核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的主要依据

  考核工作主要依据是《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指导意见》和救捞系统各救助局、打捞局、救助飞行队(以下简称各单位)制订的三年专业化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各单位2010年度专业化建设工作计划。

  三、考核的人员组成

  考核工作在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部局专业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组由部局领导、部局专业办、部局机关职能处室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分成人才组、装备技术组和综合组三个专题考核组,考核组组长由部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部局专业办主任担任。

  考核组组长由部局付绪银副局长担任;

  考核组副组长由部局专业办陆军主任担任;

  人才组:由部局人教处、部局专业办的人员组成;

  装备技术组:由部局规划处、飞调中心及部局专业办的人员组成;

  综合组:由部局专业办的人员组成。

  四、考核的时间安排

  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对烟台打捞局、北海救助局、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进行考核检查;

  2010年12月2日至12月4日,对上海打捞局、东海救助局、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进行考核检查;

  2010年12月5日至12月7日,对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广州打捞局、南海救助局进行考核检查;

  2010年12月8日,对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进行考核检查。

  五、考核的主要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人才建设、装备建设、技术建设和基础管理四个部分:

  (一)人才建设部分

  各单位人才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2010年度工作计划完成

  情况;三年人才专业化建设工作新增项目完成情况;三年人才专业化建设工作的综合性评价等。

  (二)装备建设部分

  各单位装备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2010年度工作计划完成

  情况;三年装备专业化建设工作新增项目完成情况;三年装备专业化建设和管理的综合性评价等。

  (三) 技术建设部分

  各单位技术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包:2010年度工作计划完成

  情况;三年技术专业化建设工作新增项目完成情况;三年技术专业化建设和应用的综合性评价等。

  (四)基础管理部分

  各单位基础管理部分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化建设中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专业化建设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专业化建设基础台帐管理情况;三年专业化建设基本经验特色及存在问题等。

  六、考核的主要方式

  考核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抽查、集体问卷测评调查和综合评议等主要方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

  考核组集中听取被考核单位专业化建设专项活动综合汇报。

  (二)现场抽查

  各考核小组赴检查现场对相关项目进行检查。

  (三)集体问卷测评调查

  集体问卷测评调查在被考核单位进行,参加问卷测评调查的人员主要是本单位从事人才、装备和技术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其中人才工作测评需要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处级领导(可含局领导)3名、处级以下人员5名。装备工作测评需要从事规划装备工作的处级领导(可含局领导)2名、处级以下人员4名。技术工作测评需要从事技术工作的处级领导(可含局领导)2名、处级以下人员4名。

  各救助飞行队参加集体问卷测评调查的人员是队领导1名,办公室领导1名,在本队从事人才、装备、技术的同志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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