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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救助局、打捞局,各救助飞行队: 根据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以下简称部局)《关于印发2010年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救捞办字[2010]89号)的要求,部局决定于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在救捞系统开展专业化建设专项活动的考核检查工作。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准备,共同做好考核检查工作。 附件:1.《救捞系统三年专业化建设专项工作考核细则》 2.《专业化建设专项活动考核工作流程表及行程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救捞系统三年专业化建设专项工作考核细则 为检验救捞系统开展三年专业化建设专项工作的成效,并通过完善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推进专业化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根据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以下简称部局)《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指导意见》和《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落实专业化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和收官阶段工作任务实际,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考核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的主要依据 考核工作主要依据是《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指导意见》和救捞系统各救助局、打捞局、救助飞行队(以下简称各单位)制订的三年专业化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各单位2010年度专业化建设工作计划。 三、考核的人员组成 考核工作在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部局专业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组由部局领导、部局专业办、部局机关职能处室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分成人才组、装备技术组和综合组三个专题考核组,考核组组长由部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部局专业办主任担任。 考核组组长由部局付绪银副局长担任; 考核组副组长由部局专业办陆军主任担任; 人才组:由部局人教处、部局专业办的人员组成; 装备技术组:由部局规划处、飞调中心及部局专业办的人员组成; 综合组:由部局专业办的人员组成。 四、考核的时间安排 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对烟台打捞局、北海救助局、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进行考核检查; 2010年12月2日至12月4日,对上海打捞局、东海救助局、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进行考核检查; 2010年12月5日至12月7日,对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广州打捞局、南海救助局进行考核检查; 2010年12月8日,对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进行考核检查。 五、考核的主要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人才建设、装备建设、技术建设和基础管理四个部分: (一)人才建设部分 各单位人才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2010年度工作计划完成 情况;三年人才专业化建设工作新增项目完成情况;三年人才专业化建设工作的综合性评价等。 (二)装备建设部分 各单位装备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2010年度工作计划完成 情况;三年装备专业化建设工作新增项目完成情况;三年装备专业化建设和管理的综合性评价等。 (三) 技术建设部分 各单位技术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包:2010年度工作计划完成 情况;三年技术专业化建设工作新增项目完成情况;三年技术专业化建设和应用的综合性评价等。 (四)基础管理部分 各单位基础管理部分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化建设中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专业化建设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专业化建设基础台帐管理情况;三年专业化建设基本经验特色及存在问题等。 六、考核的主要方式 考核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抽查、集体问卷测评调查和综合评议等主要方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 考核组集中听取被考核单位专业化建设专项活动综合汇报。 (二)现场抽查 各考核小组赴检查现场对相关项目进行检查。 (三)集体问卷测评调查 集体问卷测评调查在被考核单位进行,参加问卷测评调查的人员主要是本单位从事人才、装备和技术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其中人才工作测评需要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处级领导(可含局领导)3名、处级以下人员5名。装备工作测评需要从事规划装备工作的处级领导(可含局领导)2名、处级以下人员4名。技术工作测评需要从事技术工作的处级领导(可含局领导)2名、处级以下人员4名。 各救助飞行队参加集体问卷测评调查的人员是队领导1名,办公室领导1名,在本队从事人才、装备、技术的同志各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