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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文字号】 安委办[2010]27号
【颁布时间】 2010-11-22
【实施时间】 2010-1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89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对所辖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的监督、指导和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班组长安全培训要求;要强化服务意识,帮助企业解决班组长安全培训中的实际困难。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把班组长安全培训纳入安全监管监察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注重总结和推广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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