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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申报“十二五”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做好工业清洁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工业行业清洁生产,发挥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作用,经研究,我部决定开展重大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征集工作。请你们组织本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包括中央企业集团所属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进行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以下简称“清洁生产技术”),是指满足“十二五”污染物减排需求,以替代有毒有害原材料、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为目的,急需研发、应用和推广的重大技术、工艺和装备。 按照所处不同阶段分为三类:(一)研发类,指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影响较大、急需进行开发攻关的关键共性清洁生产技术;(二)应用类,指技术基本成熟、具有推广应用前景、尚未实现产业化的重大关键共性清洁生产技术,原则上无示范项目;(三)推广类,指技术已经成熟、行业急需应用、需要加大推广力度扩大应用范围的重大关键共性清洁生产技术,至少有一个以上示范项目成功运行。 解决的重点问题:一是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材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材料;二是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少的工艺和设备替代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多的工艺和设备;三是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等进行循环使用或综合利用。 按照“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的主要任务,本次申报的重点行业为: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氧化铝、钢铁(烧结、炼铁、炼钢)、铁合金、焦化、水泥、氯碱、铬盐、农药、氮肥、电池、造纸、皮革、制糖、印染18个行业。 二、申报要求 请你们组织本辖区的工业企业(包括当地的中央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进行申报,对所申报的技术进行认真审核,并填写清洁生产推荐技术汇总表(见附件1)。申报单位需填写清洁生产技术申报表(见附件2)并编写技术报告(要求见附件3)。 请你们抓紧组织,于2010年12月22日前将申报文件连同汇总表、清洁生产技术申报表和技术报告等纸质文件(一式三份)报送我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电子版同时发送至muying@miit.gov.cn。申报表格及填表说明电子版请登录我部节能司子网站(http://jns.miit.gov.cn)下载。 联 系 人: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郭庭政 慕 颖 联系电话:010-68205339 68205364 传真:010-68205340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附件:1.清洁生产推荐技术汇总表 2.清洁生产技术申报表 3.技术报告编写要求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清洁生产推荐技术汇总表 省市工业主管部门(盖章): 填表日期:
处室负责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 注: 本表由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在认真审核和筛选的基础上,汇总填写推荐的清洁生产技术。 技术主要内容须概括技术、工艺路线,给出主要工艺、技术参数指标。 解决的主要问题指技术在有毒有害原材料的替代、污染物的减排等方面所解决的问题,须提供量化描述。 所处阶段分为研发、应用、推广三阶段。 研发阶段:指技术、工艺和装备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影响较大、急需进行开发攻关阶段。 应用阶段:指技术、工艺和装备基本成熟、具有推广应用前景、尚未实现产业化阶段,原则上无示范项目。 推广阶段:指技术、工艺和装备已经成熟、行业急需应用、需要加大推广力度扩大应用范围阶段,至少有一个以上示范项目成功运行。 应用前景分析应提供该技术在当前行业中的普及率,以及未来行业潜在普及率进行预测分析,并对该技术在行业普及后可能带来的环境和经济收益进行定量化的预测。 附件2: 清洁生产技术申报表 技术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日期: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