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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关税[2010]56号
【颁布时间】 2010-11-18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0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进口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进口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10]56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对用作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原料的进口燃料油(税号:27101922、ex27101929、27101999)返还消费税。具体返税管理办法参照《财政部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进口石脑油消费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09]347号)执行。

  

  
财政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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