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总厅政法[2010]206号
【颁布时间】 2010-11-17
【实施时间】 2010-1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0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通知

  (安监总厅政法〔2010〕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在京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经研究,定于2010年11月26至27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学习传达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实施以来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情况,交流安全监管监察法制工作经验,分析面临的形式和任务,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措施意见。

  

  二、参会人员

  

  (一)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及法制工作处室负责人。

  

  (二)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及法制工作处室负责人。

  

  (三)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各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邀请国务院法制办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邀请有关中央主流媒体、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煤炭报、总局政府网站等媒体的记者到会采访。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11月26至27日,会期1天半。25日报到。

  

  地点:北京西郊宾馆(地址:海淀区王庄路18号,电话:010-62322288)。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于11月19日前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联系人及电话:单宏伟,010-64463156(带传真)、13521049980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