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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出字[2010]469号
【颁布时间】 2010-11-05
【实施时间】 2010-1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1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制定和报送2011年图书和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各省级新闻出版局或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应当自收到选题计划之日起20日内,向出版单位回复审核批准意见,并须于2011年2月底前经汇总后报总署出版管理司备案。备案材料包括选题分析报告、选题计划汇总表和选题计划报送表(表格见附件1、2),以纸质版形式报送总署后,发送电子版至zhengjk0743@126.com。

  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音像电子处(邮编:100052)郑加可  010-83138687

  

  附件:1.2011年音像电子出版选题计划汇总表

  2.2011年度音像电子出版选题计划报送表

  

  
新闻出版总署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

  2011年音像电子出版选题计划汇总表 

  

  (省局盖章)

  

序号

选题名称

出版单位

制作单位

内容

类别

出版物

类别

节目长度

(分钟)

规模

出版时间

内容简介

备注

 

 

 

 

 

 

 

 

 

 

 

 

 

 

 

 

 

 

 

 

 

 

 

 

 

 

 

 

 

 

 

 

 

 

 

 

 

 

 

 

 

 

 

 

 

 

 

 

 

 

 

 

 

 

 

 

 

 

 

 

 

 

 

 

 

 

 

 

 

 

 

 

 

 

 

 

 

 

 

 

 

 

 

 

 

 

 

 

 

 

 

 

 

 

 

 

 

 

 

 

 

 

 

 

 

 

 

 

 

 

 

 

 

 

 

 

 

 

 

 

 

 

 

 

 

 

 

 

 

 

 

 

 

 

 

 

 

 

 

 

 

 

 



  制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2011年度音像电子出版选题计划报送表

  (出版单位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报)

  

  

选题名称

 

出版单位

 

制作单位

 

内容类别

¨社科¨科技¨文化¨教育¨古籍¨少儿¨文艺¨娱乐¨参考及工具

出版物类别:

¨音像 ¨电子

节目长度(分钟)

 

预计规模

单套  张(盘)

 

预计出版时间

 

内 容 简 介

出版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地

省级新闻出版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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