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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邮电学院长安校区东区教学实验楼建设项目的批复 西安邮电学院: 你学院《关于长安校区东区建设教学实验楼项目的请示》(院字[2010]45号)收悉。为改善你学院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结合省教育厅批复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学院建设教学实验楼一栋。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长安区郭杜镇邮电学院长安校区东区。 二、建设规模:该项目建筑面积45200平方米,框架结构。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约9900万元,资金由你学院自筹解决。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据此抓紧完善建设手续,尽快开工,切实加强项目实施中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早日投入使用。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