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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10-11-23
【实施时间】 2010-11-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3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补报及资金拨付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市2010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拨付及项目计划补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已批复项目资金拨付申请

  

  2010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项目计划已批复,并于2010年11月23日公示完毕。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公示结果,于2010年11月24日至2011年1月20日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申报系统(http://www.smeimdf.org,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上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同时于2010年12月15日至2011年1月31日(节假日不办公)向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一楼服务大厅7、8号窗口(邮寄无效)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二、关于项目计划补报及补报项目的资金拨付申请

  

  项目计划补报时间为2010年12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17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补报项目计划的批复情况将于2010年12月25日在“申报系统”上进行公示,2010年12月31日公示完毕。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公示结果,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20日在“申报系统”上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同时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31日(节假日不办公)向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一楼服务大厅7、8号窗口(邮寄无效)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三、关于年度项目计划调整

  

  2010年获得批复的项目计划如2010年内无法实施,请各相关单位于2010年12月17日前向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一楼服务大厅7、8号窗口提交2010年度项目计划终止申请书。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做好相关申报工作,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北京市商务委财务处联系。

  

  联系人:张景云、黄谷,联系电话:85163036

  

  地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一楼服务大厅7、8号服务窗口,电话:85163121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201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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