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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发改运行[2010]1917号
【颁布时间】 2010-11-23
【实施时间】 2010-11-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4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减少陕西电网电力外送确保今冬省内用电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减少陕西电网电力外送确保今冬省内用电的通知

  (陕发改运行〔2010〕1917号)


  

  西北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公司:

  入冬以来,陕西电网机组日发电量大幅增长,并屡创历史新高,日发电量最高达到3亿千瓦时以上。同时也带来电煤消耗大幅增加,各发电企业电煤库存急剧下滑的问题,给陕西电网安全、平稳迎峰度冬和应对冰雪严寒等恶劣天气,保省内供电、供热留下隐患。特别是近期每日4000-6000万千瓦时的电量外送(相当于2-3万吨煤炭),更是加剧了发电企业电煤库存下滑,本月止22日,因外送电量已耗用电厂存煤合计30多万吨。在当前我省电煤供应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现就有关陕西电网电力外送问题通知如下:

  一、西北电网公司要充分考虑目前陕西电网各电厂的供煤、存煤情况,在各电厂存煤状况未好转前,请将陕西电网日外送电量严格控制在2000万千瓦时以内,以至暂停外送,以利于各电厂能保有应对冬季极端天气所必须的存煤量。

  二、省电力公司要充分理解当前各发电企业在采购电煤中的困难,本着“一保省内,二保省外”的原则,根据各发电企业的来煤、存煤情况做好发电调度工作。对电煤库存在警戒线以下,有四台纯凝式发电机组以上的发电企业,在满足我省用电需求的前提下,可以采取指令其暂时停机(停运1台)存煤的措施,以保障省内冬季可靠供电。

  三、要求各发电企业:一是要按照我委《11月19日至12月31日电煤供应方案》(陕发改运行[2010]1879号)的安排,积极做好电煤采购工作,力保发电用煤;二是在外送电交易的问题上,要根据煤炭市场供应和存煤情况,量力而行。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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