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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冀卫应急[2010]11号
【颁布时间】 2010-11-22
【实施时间】 2010-1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4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组建省卫生应急救援队第十分队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组建省卫生应急救援队第十分队的通知

  (冀卫应急〔2010〕11号)


  

  省精神卫生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经研究决定,依托省精神卫生中心(省第六人民医院)组建省卫生应急救援队第十分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托省精神卫生中心组建的省卫生应急救援队第十分队,侧重于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心理援助、心理干预等卫生应急工作。

  

  二、省精神卫生中心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管理制度,配备所需的急救医疗器械、药品等有关应急物资,做好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三、省精神卫生中心要认真抓好业务培训和队伍管理,加强对心理援助队员心理干预和心理治疗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时对卫生应急心理援助队伍进行调整和补充,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请于12月15日前将河北省卫生应急救援队第十分队基本情况汇总表报省卫生厅应急办公室备案。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河北省卫生应急队各分队基本情况汇总表

  

  单位: (公章)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身高

(kg)

体重(cm)

血型

专业

职称

办公

电话

家庭

电话

手机号码

备注

队长

 

 

 

 

 

 

 

 

 

 

 

 

 

 

 

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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