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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冀中医药函[2010]114号
【颁布时间】 2010-11-22
【实施时间】 2010-1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4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河北省执行中央2010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设备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河北省执行中央2010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设备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冀中医药函〔2010〕114号)


  

  各市卫生局、省中医院:

  

  按照《河北省执行中央2010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冀中医药〔2010〕64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为保证项目有关设备采购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单位在《方案》规定的“专用设备选型参考表”中选择需要的设备,不得选择参考表中未列出的设备。

  

  二、各项目单位所选的设备总金额应与项目资金分配表中“设备配置”栏中规定的金额大致相符。

  

  三、请各市卫生局指导辖区内各项目单位做好设备的申报工作,各项目单位填写“河北省执行中央2010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设备申报表”(见附件)后报送各市卫生局,由各市卫生局汇总后于2010年11月30日前报送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省中医院直接报送我局。

  

  联系人:孙庆臣 0311-85989707

  

  沈正先 0311-85989757

  

  邮箱:zhongyiju@126.com

  

  附件:河北省执行中央2010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设备申报表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河北省执行中央2010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设备申报表

  

  单位(加盖公章):填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所选设备

单价(元)

数目

小计(元)

中药房建设项目

(示例)

空调

2000

2

4000

电子秤

500

3

1500

    
    
    
    
    
    
    
    
    
    

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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