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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考核时间的安排,对县(市)区政府考核一般为一天,市级主要监管部门考核一般为半天。对各县(市)区政府考核的具体时间日程不作统一安排,由各考核组组长单位与被考核单位商量,在本通知规定的期限内选定。对市级主要监管部门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各部门协商确定。 五、考核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精心准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抓紧做好考核前的准备工作,考核时需要查阅的各类资料,应分门别类整理好,做出索引,全部集中放置于一个地方备查。要按照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做好2010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并对照2010年度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做好自查自评,查找问题和不足。工作总结和自查自评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12月15日前报市食安办。 (二)明确任务,积极组织。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好考核组的现场抽查工作,结合二年整顿工作要求和本年度个性指标要求,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屠宰、餐饮服务等每个环节提供6个点的名单,以供考核组抽查。对各县(市)区分段(环节)监管项目的考核,由市级各主要监管部门按各自制定的环节考核评分细则,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打分,并填写好环节监管工作考核表,12月15日前报市食安办,有需要现场核实的项目,在考核表上注明,以便考核组有目标地到现场核实。 (三)坚持公正,注重实效。考核组成员在考核工作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宁波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和2010年度考核内容要点及评分细则为准绳,求真务实,客观公正,注重效率。 (四)认真分析,及时汇总。各考核组考核工作结束后,对本组所考核的每个对象形成书面的考核报告(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特色工作或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以及现场抽查核实情况),填写好《2010年度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表》或《2010年度市级主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表》,连同考核前市食安办发给的各种资料,在2011年1月10日前一并交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