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冀卫妇[2010]23号
【颁布时间】 2010-11-19
【实施时间】 2010-1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4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河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专家组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河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专家组的通知

  (冀卫妇〔2010〕23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工作,提高妇幼保健机构的综合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河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河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专家组(组成人员见附件),主要职责是依据评审标准对三级、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评审,并向省卫生厅提出机构评审和复查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河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专家组名单(略)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