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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人社函[2010]825号
【颁布时间】 2010-11-19
【实施时间】 2010-1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4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2010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2010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的通知

  (陕人社函[2010]825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劳局,省级有关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处,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大力贯彻第二次全国人才会议精神,根据《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实施方案》(陕人发[1996]54号),2010年度拟选拔“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0名,第二层次人选23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第一层次人选原则上从各设区市或省级有关部门已批准的第二层次人选中择优推荐。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第二层次人选原则上从各设区市或省级有关部门已批准的第三层次人选中择优推荐。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学术、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在本专业和学科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外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应是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推广奖、发明奖及其它省部级奖励的主要获得者(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第一名)。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2月31日后出生)。

  二、推荐指标和程序

  具体推荐指标是:

  第一层次不限。

  第二层次各设区市30名;杨凌示范区10名;教育厅20名,卫生厅15名,农业厅15名,省级其他有关部门5-10名。

  推荐工作由各级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中央驻陕单位可按隶属关系推荐,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有代管部门的由代管部门推荐,无代管部门的可直接推荐。具体推荐程序是:

  1、基层单位推荐;

  2、各设区市、省级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定拟推荐人选;

  3、公示;

  4、各设区市、省级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公示情况,将拟推荐人选名单报请主管领导审定后形成推荐材料报送省“三五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5、省“三五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选材料综合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提出人选名单,提交省“三五人才工程”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三、几点要求

  1、“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是我省适应新形势对人才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人才培养工程,也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为契机,大力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西部强省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2、各级人事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要把同行公认、群众认可作为一项基本要求,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确实把在各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技术水平,有培养前途的年轻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3、推荐的人选必须填写《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并附获奖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及能证明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复印件(以a4纸复印,加盖公章,不要装饰),所报材料请各单位注意存底,不再退回。各设区市或省级有关部门报送材料时必须附公函和《2010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一览表》(注明层次)。

  4、《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人选情况登记表》和《2010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一览表》须附电子文档,表样请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陕西专家网下载。

  所有推荐材料请于2010年12月25日前报送省“三五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29-87293995 87292294。联系人:张有乾 曹勇。

  

  附:1、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人选情况登记表

  2、2010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1:

  
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人选情况登记表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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