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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11-16
【实施时间】 2010-1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6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我市部分桥梁安全检测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通知


  

  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市将对全市桥梁进行大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就桥梁检查期间有关交通管制措施通知如下:

  

  一、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每日二十四时至次日五时,对花果园立交桥二层桥半幅道路(太慈桥至次南门方向、花香村至次南门方向匝道)实行交通管制措施,准许车辆由次南门方向往太慈桥、花香村方向通行;太慈桥、花香村方向车辆请绕行服务大楼前往次南门。

  

  二、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日至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每日二十四时至次日五时,对三桥立交桥二层桥半幅道路(改茶大道至贵遵高速方向)实行交通管制措施,准许车辆由贵遵高速方向往改茶大道方向通行;改茶大道方向车辆请绕行二桥路、头桥路掉头前往贵遵高速。

  

  三、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每日二十四时至次日五时,对浣纱桥半幅道路(客车站至花香村方向)实行交通管制措施,半幅道路双向通行。

  

  四、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四日至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五日每日二十四时至次日五时,对新桥双向(新路口至河滨公园双向)实行交通管制措施,新路口至河滨公园路段禁止所有机动车辆通行,需经过该路段车辆请绕行其它路段通行。

  

  五、交通限制措施期间,上述道路禁止停车。

  

  六、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本通告规定和施工路段交通标志通行,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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