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三、检查方式 排查工作与秋粮收购和市场调控监督检查一并进行。各地首先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开展自查,省上适时开展抽查。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省玉米深加工企业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少林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副组长:姚增战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粮食局局长 唐从军 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 岳万民 省粮食局副局长 成 员:赵小华 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处长 朱 昱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处处长 闫国强 省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处处长 五、工作要求 (一)对玉米深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是做好我省秋粮收购和粮食市场调控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安排部署好此项工作。 (二)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自查方案,按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检查。对于违规项目要一律停产、停建。省上将对各地自查工作进行抽查,对组织领导不力、检查工作不认真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三)各市(区)粮食局要做好检查工作信息的汇总和上报工作,于11月22日前将《从事玉米深加工业务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表3)和自查报告报送省粮食局。 注:相关术语解释 1、玉米加工业:是指以玉米为原料的加工业。按照产品的用途,可分为食品加工、饲料加工和工业加工等3个方面;按照加工的程度,可分为初加工(亦称为一次加工)和深加工。 2、玉米深加工业:玉米深加工产业是指以玉米初加工产品为原料或直接以玉米为原料,利用生物酶制剂催化转化技术、微生物发酵技术等现代生物工程技术并辅以物理、化学方法,进一步进行加工转化的工业。玉米深加工产品主要有四类:一是发酵制品,包括氨基酸(味精、饲料用赖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精氨酸)、强力鲜味剂(肌苷酸、鸟甘酸)、有机酸(柠檬酸、乳酸、衣康酸等)、酶制剂、酵母(食用、饲用)、功能食品等;二是淀粉糖,包括葡萄糖(浆)、麦芽糖(浆)、饴糖、高果脯糖浆、啤酒用糖浆、功能性低聚糖(低聚果糖、低聚木糖、低聚异麦芽糖);三是多元醇,包括山梨糖醇、木糖醇、麦芽糖醇、甘露糖醇、低聚异麦芽糖醇、乙二醇、环氧乙醇、丙二醇等;四是酒精类产品,包括食用酒精、工业酒精、燃料乙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