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浙财人事[2010]48号
【颁布时间】 2010-11-14
【实施时间】 2010-1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6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成立浙江省省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心并启用印章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成立浙江省省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心并启用印章的通知

  (浙财人事〔2010〕48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编委《关于设立省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心的批复》(浙编〔2010〕28号)精神,成立浙江省省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心,为省财政厅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和审核的具体工作。即日起,启用浙江省省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心印章。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