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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市建交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关于金谊花园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天津渤海天泽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谊花园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39号)规定,你公司在西青区大寺镇赛达十支路与芦北路交口东北侧承建的金谊花园为限价商品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该小区对外销售住宅建筑面积177139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建筑平方米不超过6768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建筑平方米7783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市物价局 市建交委 市国土房管局 市规划局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