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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教函[2010]680号
【颁布时间】 2010-11-10
【实施时间】 2010-1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8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至2011年度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学校类型

(请在相应的划√)

公办学校 

经 批 准的民办学校 

经批准的打工子弟学校 

未批准的打工子弟学校 

学生人数(人)

燃煤明火取暖房间数(个)

燃煤明火取暖面积(平方米)

备 注

合计

教室

宿舍

其它

合计

教室

宿舍

其它

 

 

 

 

 

 

 

 

 

 



  填表说明: 1、此表由各学校填写,交至所在区县教委。

  2、使用燃煤明火取暖是指燃煤炉具、煤火盆或燃烧的煤火直接放在教室和学生宿舍内进行取暖的情况。

  3、房间类型非教室或宿舍的请在备注中说明,如有特殊其他情况,请附文字说明。

  

  附件2:

  各区县中小学校使用燃煤明火取暖情况总表(区县教委)

  

    区(县)教委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学校类型

学校数

(所)

学生人数(人)

燃煤明火取暖房间数(个)

燃煤明火取暖面积(平方米)

备注

合计

教室

宿舍

其它

合计

教室

宿舍

其它

公办学校

 

 

 

 

 

 

 

 

 

 

 

经批准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民办学校

 

 

 

 

 

 

 

 

 

 

 

打工子弟学校

 

 

 

 

 

 

 

 

 

 

 

未批准的打工子弟学校

 

 

 

 

 

 

 

 

 

 

 



  填表说明: 1、此表由区县教委汇总学校情况后填写,报市教委预防煤气工作办公室,邮箱:xxhqlhy@bjedu.gov.cn 51994813;传真电话:66023049。。

  2、使用燃煤明火取暖是指燃煤炉具、煤火盆或燃烧的煤火直接放在教室和学生宿舍内进行取暖的情况。

  3、燃煤明火取暖房间类型不是教室或宿舍的请在备注中说明,如有特殊其他情况,请附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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