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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教函[2010]670号
【颁布时间】 2010-11-09
【实施时间】 2010-1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8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认定第三批北京市技术转移中心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认定第三批北京市技术转移中心的通知

  (京教函[2010]670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发挥北京高校科技教育资源优势,加快北京高校技术转移能力建设,推动实施“科技北京”行动计划,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根据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原市工业促进局)《关于促进北京市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和发展搭建北京工业发展智力支撑平台的意见》(京教研〔2005〕6号),在高校和企业联合申报、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共同认定低碳能源技术转移中心(依托单位清华大学)、电力技术转移中心(依托单位华北电力大学)、通信网络技术转移中心(依托单位北京邮电大学)为第三批北京市技术转移中心。北京市技术转移中心原则上由依托单位的大学科技园具体组织实施。

  希望各北京市技术转移中心依托单位与合作单位高度重视中心的建设与发展,站在进一步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步伐、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北京市技术转移中心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抓好中心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建设目标的具体落实工作,加大组织与协调力度,努力发挥技术转移中心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将技术转移中心真正建成高校与企业进行技术交流的桥梁、组织联合技术攻关实施项目合作的载体和复合型人才培训基地,为北京建设“世界城市”做出应有贡献。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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