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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牧厅关于报送2010年农业综合执法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林、畜牧)局,各有关县(区)农牧局,省农业执法总队: 根据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关于报送农业综合执法有关情况的函》(农政综函〔2010〕70号)要求,为全面了解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进展情况,为下一步研究部署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及有效实施中央财政资金项目提供基础信息,请各单位对本地、本单位2010年度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于2010年11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的纸质件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厅政策法规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gsnyfgc@126.com。 (一)2010年农业综合执法情况统计表(可登录甘肃农业信息网“行政通知”栏下载电子版)。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填报。填报过程中,要注意对数据进行审核,确保准确无误。同时,要注意不能有遗漏,要全面收集和统计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的各种情况。 (二)农业综合执法统计分析报告。报告要全面分析本地、本单位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统计表中未能反映的情况做出说明。 开展综合执法统计和总结工作是综合执法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常规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深入调研,认真抓好、抓实;要确定专门信息员负责,并将信息员名单一并报送,确保及时收集、审核、统计和上报有关数据和材料;在时间进度上要力争往前赶,不能无故拖延,以免影响全省数据的汇总、上报。 联系电话:0931-8859801 传 真:0931-8859801 电子邮箱:gsnyfgc@126.com 附件:1、 《2010年农业综合执法情况统计表》 2、 填报说明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 2010年农业综合执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执法机构负责人:办公电话(区号): 手机: 邮政编码: 邮政地址: 附件2: 填报说明 一、各级综合执法机构填报注意事项 1.注意填写内容要规范 填写文字的项目:第1、2子项; 填写 √ 的项目:第3、4、5、8-15子项; 仅填写数字的项目:第6、7、16-47子项(其中第16-18子项的单位为“台、套”,第19、20、41子项的单位为“万元”,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2.注意各项目数据之间的匹配关系 第三、四、五大项中仅选择一个子项填写; 第六大项中根据机构职能的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其余大项的各子项均需填写; 第十、十五大项中各分项之和应当等于本项总数; 第十、十一、十二大项的总数应当相同。 3.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务必填写准确--在去年的统计中,一些单位填写的电话号码缺位,造成后期核实数据困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