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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遂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遂国资党委[2010]44号
【颁布时间】 2010-11-03
【实施时间】 2010-11-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9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中共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遂国资党委〔2010〕44号)


  

  各隶属企业党委(总支、支部):

  自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各企业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生产经营工作大局,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采取有力措施,为基层党建注入了新的活力。目前,各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开局良好,进展有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推动了国有企业的科学发展。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要求,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创新,将国有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现就下一步重点开展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正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方向。各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领导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个主题,牢牢抓住活动“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的要求,坚决杜绝活动和工作“两张皮”,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在继承和创新的基础上,形成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为推进国有企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

  二、要兑现公开承诺,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各企业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坚持群众标准,更好服务群众。把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作为创先争优的重点,进一步抓好公开承诺和群众评议。在承诺中主动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排查工作的弱点和难点,用实在的措施、具体的行动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各种利益问题,努力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结合群众评议,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创先争优的成效,推动形成创先争优的热潮。

  三、要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契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各企业要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把学习的普遍性要求与特殊需要相结合,分别提出相应的学习计划、任务和要求,扩大覆盖面和党员的参与度,形成在学习中工作、工作中学习、学习创争两不误的局面;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严格规范管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扩大示范的辐射效应;创新学习方法,积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加强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学习教育网络建设。

  四、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总抓手,努力提高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各企业要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深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视频会议精神及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全省组织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要求,发动国有企业政工干部争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表率。坚持带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创先争优出色地落实企业党建工作任务,创造党组织和职工群众满意的优秀业绩;紧紧围绕提高党建工作满意度,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在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完成任务、自身建设上创先争优。同时加强引导,选树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通过组织事迹报告会、活动巡讲团等形式,不断扩大创先争优活动影响力,形成浓厚的舆论和宣传氛围。

  五、要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形成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良好格局。各企业要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视频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服务党建的方针,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在团结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广大职工比工作进度,比管理水平,比技术进步,比挖潜增效,比节能降耗,创诚信企业,创示范窗口,创服务品牌,创行业标杆。把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融入到服务企业中心工作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实践当中,共同推进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党建带群建,党员带群众,党内带党外,形成共创先进、齐争优秀的争创格局。

  

  
中共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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