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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要完善机制。注重创新造林管理机制,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激发造林绿化的内在动力。在进一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成果基础上,加快推进配套改革,落实好林地林木的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解决好造林绿化“有责无利”的问题,把农民群众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不断探索完善造林补助机制,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造林投资管理机制,着力解决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低的问题。 三要加大投入。主动为当地政府领导出谋划策,争取地方财政的投入,加大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治理、国土整治等造林绿化资金的整合,提高单位面积投入水平。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通过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活化利益机制,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引导各种社会资本向林业流动和聚集。 四要强化管理。加强对造林绿化的管理,强化科技支撑,不断提高造林质量。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把起苗、运苗、栽植、浇水等关键环节。切实抓好种苗市场监管,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和病虫害的检疫工作,严防使用伪劣、带病虫害等不合格苗木造林。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基层和造林现场,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培训,提高营造林施工、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科技服务水平,努力做到种一棵、活一棵、成材一棵。 当前,全省由北向南即将进入秋冬季造林的关键时期。各地在抓紧组织安排和实施各项造林任务的同时,也要认真搞好秋冬季造林工作的检查总结,并随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与取得的经验报告省林业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