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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泸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泸市府办函[2010]237号
【颁布时间】 2010-11-18
【实施时间】 2010-1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9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泸州市农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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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补助兑现办法:农户与乡镇政府签定重建协议动工后,灾后重建补助资金首期拨付不低于50%;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核定补助标准足额兑现。重建对象的补助资金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必须实行“一卡通”,通过当地金融机构直发给建房对象。

  

  六、规范程序,注重质量

  

  (一)科学规划。将农房重建与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结合,与统筹城乡发展结合。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农户购房置业,符合补助政策条件的,给予同等补助。二是在城乡结合部、人多地少的乡镇和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等,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结合村镇建设规划,可集中修建灾民新村。三是在面积规划上要结合自身实际,量入为出,因地制宜。四是在选址建房方便生产的同时,要充分考虑生活配套设施用房(厨房、卫生间、卧室等),并按照统一设计风格建造。

  

  (二)规范审批程序。实行“户报、村评、公示、乡审、县定、签定协议”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乡镇政府要对建房选址进行指导,并经国土、建设部门审核认可。灾民要按协议进行施工。

  

  (三)把好建房质量关。一是把好宅基地审批关,在选址上要注意避免地质灾害点范围内、切坡、矿山采空区和工作面上建房。二是重建农房设计,要严格把好抗震设防关,工程质量关。三是把好竣工验收关。

  

  七、措施到位,狠抓落实

  

  (一)住房倒塌和严重受损对象落实到户,确保政府补助资金到户。民政和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核准住房倒塌和严重受损对象,确保政府补助资金到户。财政部门要及时划拨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二)农房重建具体措施到户。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农户签定重建协议,倒排工期。对建房选址、房型、施工队伍、建材组织等,各乡镇要掌握情况,及时协调和帮助灾民解决实际困难。

  

  (三)政策宣传到户。各乡镇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乡镇、村、组干部必须要理解、掌握政策,要把政策宣传、解释、落实到户。同时,也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要让广大群众理解政府困难,理解重灾群众困难,顾全大局,要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真正把政府为民办的好事办好。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区(县)政府要尽快将农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列入今年目标管理,各地的重建工作结束后将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全市通报。为准确掌握各地的重建进度,每月10日、20日前分别将农房恢复重建统计表报送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市规建局村镇科。

  

  八、工作步骤

  

  (一)摸底核查。由各乡镇召开相关会议,组织抽调人员进村入户,集中对因灾倒塌和严重受损户进行确认,登记造册,逐户建档,并严格控制在核定户数之内。

  

  (二)收集资料。由乡镇负责建立完整的农村房屋档案,做到“一户一表一卡一证”(建房审批表、建房登记卡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一乡一册”(恢复重建花名册);县民政、建设部门要做到“一县一台帐”(农房重建户台帐)。同时,乡镇负责建立救助台帐,收集倒塌、受损房屋图片,完善土地、规划、设计手续,并制定农房重建具体实施方案,乡镇政府与农户签定重建协议。

  

  (三)组织实施。各乡镇根据制定的重建改造实施方案,组织灾民实施重建工程,并建立统计报告制度。

  

  (四)组织验收。市政府将在2011年2月派检查组赴各区(县)对恢复重建工作进行验收。

  

  (五)工作总结。各区(县)人民政府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结束后,向市政府专题报告。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各区(县)人民政府每月应召开一次农房重建工作推进会,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农房重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快实施。农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标准高。各地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持民生至上的理念,狠抓工作落实,切实解决好受灾困难群众最关心的安居问题。

  

  (三)严格标准。各地要严格执行补助标准,不得增加或减少建房对象,不得降低补助标准,不得巧取名目收取重建对象的手续费、管理费、代理费等,更不得向重建对象索取好处费。

  

  (四)严肃纪律。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大农房灾后重建工作的宣传,对重建对象数量、补助标准、任务完成时间及时通过当地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使家喻户晓,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各级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腐败行为,对农房灾后重建工作中失职、渎职和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瞒报虚报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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