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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0]297号
【颁布时间】 2010-11-26
【实施时间】 2010-1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9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九、强化价格监督和执法检查。强化市场监管力量,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维护市场和价格秩序,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责任单位:市物价局、无锡工商局)

  

  十、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价格新闻披露机制,及时公布市场价格情况,客观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准确阐释价格政策,澄清不实报道,稳定社会预期。(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十一、建立健全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切实落实“米袋子”、“菜篮子”工作负责制,把稳定价格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完善价格应急预案,增强价格调控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各市(县)、区政府)

  

  十二、建立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市政府确定的稳定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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