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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消费品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辽政〔2010〕3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省政府决定建立省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价格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价格监管工作;制定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协调解决价格调控监管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研究提出完善价格调控监管政策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或企业组织生产和流通。其组成人员如下: 召 集 人:邴志刚 副省长 副召集人:陈淑珍 省政府副秘书长 韩东太 省服务业委主任 赵希伟 省物价局局长 成员:孟繁华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银温泉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超异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张建华 省教育厅副厅长 梅 冬 省监察厅副厅长 杨 军 省民政厅副厅长 金允坤 省财政厅副厅长 蒋 斌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刘明柱 省交通厅副厅长 陈 健 省农委副主任 查太森 省服务业委副主任 李成军 省工商局副局长 田 力 省质监局副局长 李秀林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刘昌志 省物价局副局长 张喜凡 省畜牧局副局长 暴国栋 省供销社副主任 李铁城 沈阳铁路局总会计师 齐士义 辽宁银监局副局长 柳 磊 辽宁证监局副局长 田德明 大连海关副关长 董 岩 沈阳海关副关长 徐卫平 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副巡视员 邓中学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服务业委,办公室主任由韩东太同志兼任。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