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文字号】 中煤会字[2010]24号
【颁布时间】 2010-11-25
【实施时间】 2010-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1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中国煤炭学会关于召开煤矿井下辅助运输系统技术装备和应用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中国煤炭学会关于召开煤矿井下辅助运输系统技术装备和应用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中煤会字〔2010〕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促进煤矿辅助运输机械化的发展,国家煤矿安监局、中国煤炭学会定于2010年12月17日至18日在广西南宁召开煤矿井下辅助运输系统技术装备和应用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中国煤炭学会领导讲话;

  

  (二)科研生产单位、煤矿企业主题发言;

  

  (三)相关单位交流发言;

  

  (四)座谈讨论。

  

  二、会议报到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12月16日。会期2天。

  

  (二)会议地点:南宁市滬江宾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临江路1号,总机:0771-2180888)。

  

  三、参会人员

  

  部分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负责人,部分煤矿企业主管运输的领导及技术负责人,有关煤炭院校和省级煤炭工业协会主要负责人,相关研发和装备制造单位主管领导及技术人员。

  

  与会单位及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其它事项

  

  (一)安排在会上交流经验的单位请自行打印交流材料一式120份带到会上;

  

  (二)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12月12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详见附件2)传真至具体承担会务工作的中煤科工集团太原研究院,以便统一安排食宿(会议代表食宿费自理)。

  

  (三)会议联系人

  

  1.中煤科工集团太原研究院

  

  李变荣,0351-7685035,13703512164;

  

  张红顺,0351-7685235,13503513112;

  

  高宇,0351-7685099,13803460610;

  

  传真:0351-7041314

  

  2.中国煤炭学会

  

  成玉琪,13661368402

  

  何瑶,13811106865

  

  3.南宁市滬江宾馆

  

  庞灯,13878621694

  

  附件:

  

  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2.会议代表回执(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中国煤炭学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一、有关省、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各1名)

  

  河北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河南省工信厅、湖南省煤炭工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陕西省煤炭安全监督管理局。

  

  二、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人(各1名)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三、有关大型煤矿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及技术负责人(各1人)

  

  神华集团公司、神东分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大屯煤电集团公司,开滦集团公司、冀中能源集团公司、峰峰集团公司、邯郸矿业集团公司,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大同煤矿集团、阳泉煤炭集团公司、潞安矿业集团公司、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西山煤电集团公司,铁法煤业集团公司、阜新矿业集团公司,龙煤矿业集团公司,徐州矿务集团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公司、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国投新集能源股份公司,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公司,萍乡矿业集团公司,淄博矿业集团公司、新汶矿业集团公司、枣庄矿业集团公司、肥城矿业集团公司、兖矿集团公司、龙口矿业集团公司、济宁矿业集团公司,河南煤化集团及鹤壁煤业集团公司和焦作煤业集团公司、中平能化集团公司、义马矿业集团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公司,百色矿务局、右江矿务局,盘江煤电集团公司,青海煤业集团公司。

  

  四、有关煤炭院校和省、区煤炭工业协会主要负责人(各1人)

  

  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陕西、新疆煤炭工业协会。

  

  五、有关研发和装备制造单位主管领导及技术人员(各2到3人)

  

  中煤科工集团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天地科技股份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太原研究院、中煤机械装备公司、郑州煤矿机械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张家口煤机公司、石家庄煤矿机械公司、常州科研试制中心、常州联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