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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民防办
【颁布时间】 2010-12-01
【实施时间】 2010-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1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民防办关于申办民防专项投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资格公告


  

  根据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管理办法》和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人民防空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就申办民防专项投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资格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办对象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获得甲级、乙级造价咨询资质欲从事民防专项投资工程造价咨询的单位。

  

  2、在民防专业设计、造价咨询单位内取得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资格执业证书欲从事民防专项投资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结算、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审核人员。

  

  二、申办材料

  

  (一) 申请民防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人民防空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申请书》一式六份(附件下载)。

  

  2、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二)申请民防工程造价咨询资格的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人防工程专业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下载)。

  

  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员执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三、初始申办数量

  

  1、民防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10家。

  

  2、民防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数量不限。

  

  四、申办时间和方式

  

  1、申办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截止。

  

  2、申办方式:申请单位将申办材料报市民防办行政受理总窗口。

  

  五、办理依据

  

  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可在www.ccade.org网上查阅)。

  

  2、《人民防空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可在www.ccade.org网上查阅)。

  

  3、《人民防空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可在www.ccade.org网上查阅)。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办将对报名单位、人员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报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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