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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龙岩市政府
【发文字号】 岩委办[2008]13号
【颁布时间】 2008-02-14
【实施时间】 2008-02-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2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龙岩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三)分类指导,重心下移,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加大对计生工作后进地区的帮促力度。通过市抓县和重点乡,县抓乡和重点村,不断缩小后进面。今年,市里将新罗适中镇、白沙镇,长汀童坊镇、羊牯乡,永定湖山乡、下洋镇、湖雷镇,上杭官庄乡、南阳镇,武平十方镇、武东乡,漳平南洋乡、桂林街道,连城莒溪镇、宣和乡等15个乡镇(街道)列入单列管理,将永定高头乡、龙潭镇2个乡镇列入黄牌警告,将长汀涂坊镇、上杭临城镇、武平民主乡、连城隔川乡4个乡镇纳入预警告管理。每年组织开展一至两次的集中宣传服务活动,解决阶段性的重点、难点问题。

  2、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把农村人口计生工作与基层民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建章立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构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入户到人的管理服务网络。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依法制定、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合格村创建、计生协会“三联创”活动,提高村自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村(居)计生管理员“县管、乡聘、村用”制度。

  (四)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加大行政推动力度

  1、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龙岩、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人口计生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国策意识、人均意识、不可逆转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始终做到思想认识不松、工作力度不减、政策措施更加有力,一以贯之、持之以恒地抓好人口计生工作。各级党政一把手对人口计生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要亲自下基层搞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亲自研究重大问题,部署重要任务;亲自协调相关部门,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亲自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亲自约谈、督促整改,促进工作平行发展。要继续落实党政齐抓共管的计生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行政主导、专门机构和计生协会有机结合,方方面面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各级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合力。

  2、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继续实行县(市、区)党政目标管理计划生育降档制度,继续实行市、县两级各套班子领导、部门单位挂钩联系县、乡计生工作制度,继续开展市直部门创建计划生育合格单位活动。要加大对各级各有关部门人口和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力度,强化平时督查、中期抽查、阶段点评和专项调研工作,按照《福建省人口和计生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认真考核评估,兑现奖惩。对工作失职、弄虚作假造成人口失控、工作严重滑坡的地区和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3、加大对人口计生工作的保障力度。各地在编制财政预算时,要确保计生经费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对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计生免费基本技术服务,以及县、乡、村人口计生队伍和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所需经费,要给予切实保证。到2010年,所有县人口计生事业费都要达到人均30元以上。要稳定和健全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队伍,按规定落实相关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对政绩突出的优秀干部要加强培养和使用。要充分发挥老同志和计生协会的作用,支持各级计生协会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配齐配强村(居)协会会长。要加强人口计生系统作风建设,做到公正执法、规范运作、真抓实干、优质服务,确保全面完成人口计生工作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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