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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办发明电[2008]33号
【颁布时间】 2008-02-14
【实施时间】 2008-02-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2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切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五、加强部门配合,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履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部门经常性工作机制和系统垂直负责体系,将履行本部门人口计生工作职责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署、同指导、同检查。各级要加强宣传、教育、科技、卫生、工青妇、人口计生、计生协会等部门和群众团体的协作,积极营造人口计生公益性、大宣传的格局;加强司法、监察、人口计生部门的协作,增强计划生育法律执行效力;加强组织、人事、财政、人口计生等部门的协作,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加强人口计生、卫生、公安、民政、教育、统计等部门的协作,促进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加强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城建、人口计生等部门的协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卫生、人口计生、妇幼保健机构的协作配合,强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卫生、药监、人口计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力度;加强老龄委、劳动保障、民政、人口计生等部门的协作,积极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

  

  


  六、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2008、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圆满完成。各市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落实《2008-2012年度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加强督查指导,积极改进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工作不力、突破年度人口控制计划的,坚决实行重点管理、一票否决。各级人口计生、统计等部门要加强人口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对人口计划和实际执行数据差距较大的市,要核查人口计划制定的合理性。要继续坚持出生人口瞒、漏报和错报出生性别常年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圆满完成。

  

  附件:2009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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