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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档办字[2008]9号
【颁布时间】 2008-02-14
【实施时间】 2008-02-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2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自治区档案局(馆)长暨表彰先进会议报名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自治区档案局(馆)长暨表彰先进会议报名的通知

  (新档办字〔2008〕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档案局(馆), 各地、州、市档案局(馆),自治区区级机关档案协作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新疆军区司令部办公室档案科、档案馆:

  经自治区领导批准,自治区档案局(馆)拟定于2008年2月底在乌鲁木齐市召开自治区档案局(馆)长暨表彰先进会议,会期一天。现将会议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议人员

  各地、州、市档案局(馆)主要领导1人,自治区区级机关各档案协作组组长1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领导1人,新疆军区司令部办公室保密档案科1人,军区档案馆领导1人,自治区档案局(馆)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

  自治区获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代表、先进工作者,自治区获全国档案工作优秀集体代表、优秀档案工作者,自治区档案系统先进集体代表、先进工作者。

  


  二、会议报名

  请各地、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于2008年2月21日前将本地参加会议人员的姓名、性别、单位、职务、民族等情况传真至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建新 孙 辉

  联系电话:0991-2615733 2615799(传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馆)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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