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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农机监字[2008]2号
【颁布时间】 2008-02-04
【实施时间】 2008-0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6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新农机监字〔2008〕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机局,兵团农机监理分站:

  春节即将来临,春节过后全国“两会”又将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安发明电〔2008〕1号)和国家、自治区近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议精神,确保我区春节、“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在春节和“两会”期间开展有重点的农机安全生产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分别带队,亲临现场,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重特大农机事故隐患。对薄弱环节、重点部位要做到心中有数,并组织制定和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重特大农机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

  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与公安交警、安监、交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加强对事故多发区域、重点环节的监控和管理。要结合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建设活动,加大对乡村道路及无牌无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整治力度。春节期间,城乡车流、人流大幅度增加,加上当前即将来临的我区“春耕”农忙季节,农业机械作业和转移频繁,极易引发农机事故。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在春节过程中的拖拉机违章超载、非法载客、疲劳驾驶操作、酒后驾驶、“黑车非驾”等违法行为,制止拖拉机“牵引超长超宽拖车”上路行驶,积极做好防范农机事故工作,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同时,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还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农机事故的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保证能够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小范围。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

  宣传教育是提高农牧民群众和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预防农机事故的重要手段。春节和“两会”期间,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乡村、农户、学校,借助新闻媒体的平台,利用“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平安农机示范村”、“村农机安全生产组织”阵地,采取农牧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机安全法规,讲解农机安全常识,剖析农机事故案例,提高农牧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四、加强值班制度,及时有效处置各类农机事故。

  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报告制度,做好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要立即启动《自治区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如实上报有关部门,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重特大农机事故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值班人员:肖和拉提

  联系电话:4537836(宅) 7900042(传真) 13999878679

  

  
二○○八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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