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亚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三办发[2008]4号
【颁布时间】 2008-02-03
【实施时间】 2008-0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6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迎接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周年庆典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迎接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周年庆典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办发〔2008〕4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三亚市迎接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周年庆典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3日

  


  
三亚市迎接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周年庆典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周年庆典活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省委、省政府隆重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周年,对展示海南经济社会建设巨大成就和崭新面貌,动员和团结全省各族人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扬传统、振奋精神,努力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局面,实现富民强省、构建和谐海南的宏伟目标,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要乘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周年庆典活动的东风,进一步树立我市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扩大对外的吸引力、影响力,推动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结合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在全市掀起一场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整治三亚环境卫生,提升三亚整体形象,充分做好迎接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周年庆典活动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

  

  为加强领导,使我市迎接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周年庆典活动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迎接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周年庆典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江泽林(省委常委、市委书记)

  

  执行组长:陆志远(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苏庆兴(市政协主席)

  

  黄明荣(市委副书记)

  

  王泰令(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严之尧(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刘 诚(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张 萍(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权晓辉(市委常委、河西区工委书记)

  

  郭保红(市政府副市长)

  

  王少山(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马业仲(市政府秘书长)

  

  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

  

  邓 忠(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治邦(市交通局局长)

  

  李 瑜(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郑通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章华忠(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陈运义(市商务局局长)

  

  陈志勇(市卫生局局长)

  

  钱忠明(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局长)

  

  邢打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作壮(市爱卫办主任)

  

  蔡仁武(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陈 跃(河东区工委书记)

  

  李诗华(河西区管委会主任)

  

  王昱正(田独镇党委书记)

  

  王裕雄(凤凰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郭保红同志兼任,并设7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基础设施组。市交通局牵头,市规划建设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园林环卫管理局、河东区、河西区、田独镇、凤凰镇、三亚公路局、高速公路公司等单位参加。

  

  (二)环境整治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市规划建设局、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市商务局、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亚湾管理委员会、河东区、河西区、田独镇、凤凰镇、凤凰机场等单位参加。

  

  (三)绿化美化组。市园林环卫管理局牵头,市规划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河东区、河西区、田独镇、凤凰镇等单位参加。

  

  (四)卫生保障组。市卫生局牵头,市爱卫办、河东区、河西区、田独镇、凤凰镇、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参加。

  

  (五)交通秩序组。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口岸办、河东区、河西区、田独镇、凤凰镇、凤凰边检站、凤凰机场等单位参加。

  

  (六)宣传组。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化出版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三亚晨报社等单位参加。

  

  (七)安全保障组。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局、市公安消防局、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公司、三亚供电公司、长丰天然气公司、中国电信三亚分公司等单位参加。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