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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委发[2008]7号
【颁布时间】 2008-02-03
【实施时间】 2008-0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7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08年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工作目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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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1、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实践和向道德模范学习活动。开设道德论坛,大力宣传和推广各行各业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在全市开展评选表彰“南京市道德模范”、“南京好市民”、2008“感动南京”年度人物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培育和扶持一批道德建设特色团体,开展选树学习道德模范活动。继续加大双拥宣传工作力度。

  

  2、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制定南京市民文明素质提升三年计划。深入开展百万市民学礼仪--彬彬有礼南京人活动。以建设和谐文化为主题,唱响“爱在春夏秋冬”文明四季歌。继续开展“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活动。进一步实施“南京市百万市民健身工程”。举办南京市第十九届运动会。南京运动员力争在北京奥运会上创造佳绩。

  

  3、加强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新建 50 个志愿服务基地、50 支特色志愿服务队,注册志愿者数达 60 万。加大对孤、老、残、弱等弱势群体的志愿服务,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 500 万小时。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组建进城务工青年导师团,建立 30 个进城务工青年社区培训点。积极开展“社区学习中心”项目,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免费计算机知识培训。实施“外来女工助学金”项目。

  

  4、提高市民科学素质。组织第十四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开展创新杯、协作杯、建家杯、金桥杯、咨询杯“五杯”竞赛活动。开展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年受训 10 万人次。实现全年参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科技馆)人数不少于 30 万人次。

  

  5、突出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和阵地建设。丰富校园文化和校外活动。重点开展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帮扶活动。

  

  


  四、进一步繁荣文化事业

  

  1、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南京市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实施《南京市文化发展五年规划》。加大公共文化投入力度,确保每年文化事业财政支出增幅高于财政一般预算增幅。配合省实施省美术馆、江苏大剧院等文化设施建设。建设南京会展中心、渡江胜利纪念馆、市文艺家创作基地、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国际礼拜堂等一批市属文化设施。重点发挥和放大东水关--南唐城墙遗迹--雨花门--中华门--西水关段已建成设施的综合效益。大力发展农村有线电视,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 80%。启动雨花、栖霞等地有线电视数字化进程,新增农村有线数字电视用户 10 万户。启动中波发射台搬迁工程。新建 150 个“农家书屋”。

  

  2、开展特色文化节庆活动。组织开展“十大节庆”活动,即:2008 第 3 届中国南京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博览会、第十三届中国南京国际梅花节、第八届南京文化艺术节、第三届长江国际旅游节、第二届中国南京邻里文化节、第十三届南京市读书节、第七届南京市学习节、第二届“金陵五月风”文学艺术节、第二届中国南京民间艺术节、第七届中国南京《茉莉花》旅游文化节等。

  

  3、加强文化人才的培养和优秀作品的生产。推进宣传文化系统首批“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组织两批高层文化人才赴国外进行培训,举办创意产业论坛和文化产业高级经营人才培训,组织开展“南京十佳编辑记者”、“南京新闻奖”和“优秀文化企业家”等活动评选。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龙头,推出一批优秀文艺作品。拍摄《国家机密 2》、《华彩金陵》等影视作品,创作排练话剧《马祥兴》、京剧《海瑞》等舞台艺术作品,精心打磨话剧《沦陷》、越剧《云之锦》,修改并推出新版《神韵金陵》,编辑出版《金陵人杰》、《金陵成语故事》、《南京改革开放三十年》、《和平成长》等重点图书。

  

  4、加强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完成江宁织造府、朝天宫片区、门东南门老街、颐和路公馆区、明城墙风光带中华门--中山南路段、一批以民国建筑为核心的优秀近现代建筑、南捕厅历史街区文物保护二期、梅园新村片区等历史文化片区的保护与建设工程。完成堂子街太平天国艺术壁画馆二期工程、瞻园保护与建设工程,续建南朝陵墓石刻保护工程,实施朝天宫古建筑维修工程、杨柳村古建筑群抢险维修工程、上坊孙吴墓保护工程。积极推进南京云锦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开展全市优秀民间艺术、传统文化资源的普查统计工作和文化资源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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