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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 工信部党[2010]44号
【颁布时间】 2010-12-02
【实施时间】 2010-1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8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成立工业和信息化部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成立工业和信息化部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工信部党[2010]44号 2010年12月2日)


  

  为了加强对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结合部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工业和信息化部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职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是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政策规定。

  (二)协调和推动对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

  (三)协调和解决涉及离退休干部切身利益改革的相关问题。

  (四)审议年度离退休干部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

  (五)研究离退休干部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要事项。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利华(部党组成员)

  成 员:王占甫(财务司司长)

  衣雪青(人事教育司司长)

  王耀光(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吴亚军(离退休干部局局长)

  张 勇(离退休干部局党委书记)

  王新哲(机关服务局局长)

  

  三、领导小组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离退休干部局。其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提出离退休干部工作重要事项和政策规定的意见;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离退休干部局局长吴亚军任办公室主任(兼)。

  

  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至2次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提出会议时间和议程,报组长批准后,负责通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按时参加。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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