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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鄂建文[2010]225号
【颁布时间】 2010-12-03
【实施时间】 2010-1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8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通报

  (鄂建文[2010]22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武汉、宜昌、孝感、鄂州、咸宁市城市管理局:

  

  根据我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执行情况抽查的通知》(鄂建文[2010]85号)要求,11月2日至11月7日,我厅组织市政行业专家分三个小组对全省15个市、直管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除外)《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抽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在全省各地城市桥梁主管部门和养护维修管理单位自查、普查的基础上,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提问、反馈意见等方式,对各地城市桥梁主管部门和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单位贯彻执行《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情况和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工作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共查找出安全隐患和问题26个,并责令限期整改。从本次抽查情况看,全省城市桥梁主管部门和养护维修管理单位通过贯彻落实《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对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工作的责任,落实了养护维修管理制度,加强了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工作,促进了城市桥梁的安全运行。

  

  (一)认真宣贯《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一是领导重视。各地城市桥梁主管部门和养护维修管理单位的领导对《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具体措施,将其作为本部门本单位本年度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严密组织,加强宣贯。鄂州市城管局,襄樊、荆门市住建委的主要领导对学习贯彻《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非常重视,亲自组织宣贯,较好地提高全行业人员的学习效果。二是广泛深入发动。为使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管理人员人人熟知《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各地城市桥梁主管部门和养护维修管理单位充分采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在本行业中广泛宣传《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同时还组织培训班对《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进行学习宣贯,收到了较好效果。武汉市城管局桥梁管理处、十堰市住建委宣贯工作抓得紧,方法灵活,从业人员大都对《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的内容基本上做到了熟悉和掌握。

  

  (二)加强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工作。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地城市桥梁主管部门和养护维修管理单位对城市桥梁的安全运行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分别成立了桥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任组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切实加强对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工作的领导。武汉、襄樊、鄂州、咸宁等市城市桥梁管理部门的领导经常带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同志对城市桥梁安全运行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消除和解决,较好地保证了城市桥梁的安全运行。二是加强对城市桥梁的安全巡查和检测。大部分城市都能严格执行《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和《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坚持每日对城市桥梁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和登记,定期组织安全检测,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城市申请专项经费从外地聘请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本地城市桥梁安全情况进行实际检测,并建立桥梁检测档案。通过日常巡查、结构检测、裂纹观测、荷载实验等手段,及时掌握城市桥梁安全状况,为消除病害隐患,确保城市桥梁安全运行提供可靠依据。三是加强日常养护和管理。大部分城市对桥梁的日常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都非常重视,严格按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和《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加强对城市桥梁的日常养护维修和管理,及时修补小病小患,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对桥梁墩台、栏杆破损、桥面坑凹、钢结构锈蚀、伸缩缝处理等一般性病害进行养护维修,保证设施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延长桥梁的使用寿命;对重大病害桥梁做到及时上报并封闭交通,对较大病害桥梁进行加固维修或限制机动车通行改作人行桥梁,对老旧桥梁和荷载较低的桥梁实施有效限制,还专门设置了限制牌,通过采取积极有效地管理措施,较好地保证了城市桥梁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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